• 签了退款协议迟迟不退款!警惕商家"拖"死"无理由退货"
  • http://www.315sc.org  四川消费网 (2020-8-4 11:06:13) 来源:四川消费网
  • 编辑: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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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法》规定的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早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近几年,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纷纷打出“无理由退货”“不满意就退”等广告宣传语。然而,很多消费者发现,真到了不满意需要退款的时候,虽然与商家签了退款协议,提交了相关资料,退款却遥遥无期。而商家常常以“需要上报走流程”等为由,在退款上念起了“拖”字诀,有的一等就是大半年,更有甚者“走流程”几个月后直接宣布不退了。近期,四川消费网接到多起此类投诉。

        案例一:余先生投诉眉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称该公司置业顾问一直以无理由退房为保证,诱导购房者无后顾之忧购房,并告知无论有任何不满意均能退房退款。他于今年3月31日向该公司缴纳购房首付款38万余元,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因项目周边环境及个人资金问题,权衡利弊做出退房决定。4月1日,双方签订无理由退房审批表等资料,对方在合同上耍了小伎俩,没有约定退款日期,时至投诉之日仍未退回购房首付款。期间余先生数次打电话给售楼部置业顾问,询问退款进度,对方一直推诿,以走流程为由拒绝给出确切答复。整个过程中该公司从未主动和余先生联系过,严重怀疑无理由退房协议空有其表。


    消费者供图


        案例二:谢先生投诉成都某美容美发店,称当时看中该店是全国连锁,销售人员也承诺不满意随时可退款,于是办卡消费。后期由于对方服务态度差,在消费过程中玩套路,于2020年5月24日与该店达成了退款协议并提交了退款资料,该店负责人承诺两个月内退回卡内余额4532.6元。当时谢先生也表示理解。7月21日,离约定退款时间还有4天,谢先生致电该店,却被告知资料不齐无法退款,于是前往该店提交了照片并且签了字。该店成都区负责人联系他说已经有专人在办理退款,让再等几日。7月28日,他再次致电得到的答复却是走流程后公司不同意退款,没有原因,就是不退了。


    消费者供图


        四川消费网提醒消费者:

        1、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一些商家将“无理由退货”“不满意就退”作为营销手段,目的是吸引消费者购买,提高自身的营销业绩。消费者切切不要被这类宣传承诺所迷惑,更不应因为相信“不满意退货”而轻易下单,盲目购买。购买商品和服务,本质上是满足消费者自己的真实的、现实的消费需求,要充分聚焦商品本身的性能、质量、价格、服务等。

        2、投诉分析表明,一些商家的“不满意就退”往往附加有具体的条件,购买此类商品时要特别留意。注意签订好合同,合同里面需将对方宣传承诺的内容写清楚。后期保存好商家的广告营销资料等证据,如果出现纠纷,以便维权。

        3、要签订好退款协议,退款协议中要约定清楚退款金额和退款时间等关键要素。如果商家不履行协议,可以向12315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刘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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