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因超市购物是自助完成的,货品的摆放、标价显得尤为重要。近期四川消费网收到多起投诉咨询反映,标价和实际结账价格可能出现差异的问题。春节临近超市购物进入旺季,结账时应注意核对购物小票。
案例一: 2020年1月1日,陈先生到超市购买牛排,标价是39.8元,回家后核对小票才发现收款59.8元。超市解释是标签放错了,他隔天又到超市查看,标价依然是39.8元。
消费者供图
消费者供图
案例二: 2020年12月,严女士在超市购买全麦面包,整个面包展柜就只有一个价签,位于所选买面包正下方,标价为5.9元,出门结账时,显示8.5元。因只有一件商品,严女士很快发现了价格有问题,并向收银员反映,收银员表示只能按显示的结账价格支付。投诉后超市方联系严女士,表示当时标签没有安放到位,致歉并赔偿。
消费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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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费网提醒消费者: 1. 超市是相对开放的经营场所,顾客拿取货品相对自由。有的消费者选好的商品不想要后会随意放置在货架上,造成价签与货物不符。货品种类繁多,标签没有及时更新或摆放不准确等诸多情况,也会造成标价与实际结账价格不符。拿取货物时应核对价签的名称与拿取的货品名称是否一致。结账时,及时核对小票能最大限度规避支付不合理费用。
2. 如事后发现金额不符,应妥善保存小票并及时向超市方反映。如果超市方拒不处理,可以进入超市拍照取证,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并及时向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王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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