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孙先生
电 话 18****
地 址 江苏省
email 23***@qq.com
投诉类别 网络购物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
地 址 成都
联 系 人 覃**
电 话 13***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21.6.19我在***公众号上购买门票两张共计198元,购买后发现并不是立即可以使用而是六月二十五号以后才可以使用,因为时间问题无法协调我想申请退款,但在该订单中并没有退款选项。
我认为我于***方购买的商品可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对于***方不退不换的规定,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即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对于本人退货且无需支付手续费的要求,***方应当支持。
微信投诉两次被其以我没接到的理由驳回,我认为不合理也不合法。第三次接到电话客服表示和**海底世界方沟通要扣百分之二十手续费,我不知道是哪项法律条款赋予了他扣我手续费,未使用且在七天内申请退款手续费的权利。我与海底世界沟通得知不退款是****方的规定。我的诉求是退全款。
现有证据 购买订单,和客服的聊天,订单详情截图
投诉请求 退款
企业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订单可以80%退款,已回复客户不接受,已建议正常使用.
2021年6月23日11:03四川消费网回访:态度强硬,只退80%。沟通时,我的诉求未说完,对方便挂断了电话。
四川消费网(028—86533315 86629315 )
投诉咨询qq:12652315
投诉邮箱:zxbly315sc@163.com
微信公众号(四川消费网scxfw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