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积分是商家为了留住顾客和刺激更多消费的一种营销手段,积分兑换商品也是会员的常规“福利”。最近几年,不少零售商家推出“会员积分抢购平价茅台”,很多消费者抱着“买到就是赚到”的心理,为满足条件而大量消费增加会员积分,此时积分就显得尤其可贵。然而,积分系统和使用规则都是商家提供和拟定,如果相关管理规范不够完善,就可能发生积分被冒用的情况。近期,四川消费网接到投诉咨询,反映会员积分被操作购买了两瓶茅台,消费者自己却毫不知情,商家却坚称是顾客本人使用。
案例 陈先生投诉某超市,称他长期在该超市消费,名下有不少会员积分。7月19日登陆超市APP时发现有积分异常消费情况,显示在1月2日积分少了6000,被用于兑换两瓶平价茅台的购买资格,且已经成功购买。陈先生对此毫不知情,第二天前往该超市质询,超市方只愿意承认是管理问题,却拒不出示茅台领取登记表,也拒绝退还茅台购买资格。对此投诉,超市方回复称:该顾客于2020年12月31日用6000积分预约了茅台购买的资格,(当时茅台兑换规则为:当月购物4次,每次满300积分以上,消耗6000积分,即可在APP预约茅台)并于2021年1月2日到店核销购买。并按照超市与茅台制定的活动规则予以核销,顾客购买成功。陈先生对超市的回复意见非常气愤,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四川消费网提醒消费者:
1、不同商家的积分规则不一样,有的需要会员本人身份验证才能使用,有的只是需要输入密码,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设置并保密自己的账户密码,同时平时多关注会员绑定的邮箱、短信、微信等提示信息,如有异常及时联系处理。
2、《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虽然会员条款里基本都规定了积分不具有现金价值,但作为会员的常规“福利”,是消费者的一种财产,合法权益同样是不容侵犯的。如果遇到此类纠纷致合法权益受损,要及时向消费维权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金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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