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交易需诚信 强卖药材要退款
  • http://www.315sc.org  四川消费网 (2022-3-10 16:24:46) 来源:成都市消费者协会
  • 编辑: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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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简介

        2021年9月15日,消费者陈女士向简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其于9月14日上午在简阳市某高速服务区内的药店购买一种中药,商家告知中药必须被打成粉末,随后便称已将500克药品打成了粉末,并告知陈女士药品被打成粉末后必须买走,500克的价格是9000元。陈女士迫于无奈支付了9000元,但认为商家此举非常不合理,故希望简阳市消委会帮助其退货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收到陈女士的投诉后,简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随即与陈女士取得联系,就投诉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了解,随后前往服务区将陈女士的诉求如实转告给了商家,经沟通协调,商家表示可以和陈女士协商解决此事。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工作人员将消费者陈女士的联系方式告知了商家。最终,陈女士与商家达成一致:陈女士将购买的全部中药(石斛)退还给商家,商家退还陈女士购物款9000元。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本案中,虽然商家对该药材进行了明码标价,但未公开称重,导致陈女士对药材的克重存疑。同时商家未提前告知陈女士若药材被打成粉末就必须购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陈女士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该药材,商家不应该以“药材已被打成粉末”为由,强迫陈女士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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