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付办卡引纠纷 消协调解退余款
  • http://www.315sc.org  四川消费网 (2022-3-10 16:38:04) 来源:成都市消费者协会
  • 编辑: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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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简介

        2021年10月,成都市温江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任女士的投诉。投诉称她于2020年7月在温江区某游泳健身馆办理了游泳健身卡,支付费用6700余元,因商家一再更换教练,任女士提出退款,被商家告知要扣取手续费。任女士认为不合理并要求尽快退款260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具体情况,随后工作人员前往该公司注册登记地现场调查,要求商家提供营业执照、退费标准、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该商家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诉人购买的游泳卡已于2021年7月23日过期,故不能办理退费。

        通过反复多次调解,游泳健身馆负责人最后同意退费2000元。2021年10月18日,任女士在收到退款的第一时间,来电告知消协工作人员退款情况并表示感谢。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商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投诉案例。目前,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消费模式。这种消费模式在方便消费、提供优惠的同时,却频频爆出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服务、自行终止服务、关门、易主而不承担相关责任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关于预付式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本投诉中,因商家服务原因导致消费者提出终止消费并要求退还余款,商家扣除手续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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