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2月,有消费者向金牛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车位时强制搭售洗车服务,消费者对此表示不认可,要求商家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金牛区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原来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与另一集团公司在车位销售方面达成合作协议,约定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集团公司销售车位,在销售时可以向有购买车位意向的消费者推销该科技有限公司价值1万元或者2万元的“车管家”服务礼包。消费者总共缴纳的8万元车位购买费中包含有1万元的洗车卡服务费用,此项费用的收取并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涉嫌违规。
金牛区消协遂将投诉转送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22年3月1日和3月7日对被投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调查,并提取了相关证据。。证据表明消费者与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车管家”服务礼包确认书》及《车管家服务协议书》,其中确认书和协议书中内容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该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勒令其退还消费者所购买的洗车卡费用,并处以警告和罚款15000元。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同时根据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本案中,某科技有限公司在为某集团公司销售车位的同时,捆绑销售洗车服务,诱导消费者购买服务预付卡,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在合同条款中只写入对商家自身有利的条款,不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合同条款进行约定,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理应退款并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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