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许先生
电 话 1****
地 址 四川省泸州市
email 3***@qq.com
投诉类别 手机通讯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
地 址 四川省
联 系 人 四川分公司
电 话 ***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于2021年9月根据客服介绍开通其公司定向流量包(视频王24元/月,含50g腾讯视频、抖音等APP定向流量,当月清零),连续开通至今,2022年3月,由于家庭全国通用流量不足,某公司21日发短信提示后,24日在某公司手机端充值10元7天5g通用流量包(含微信,浏览网页等使用)备用,此时视频王套餐内流量余额20g以上,27日,发现后期按某公司规定观看的腾讯视频,抖音视频(非直播内容),均从7天5g通用流量包扣除本人备用通用流量,而视频王20g流量一点也没有扣除,导致从24日至27日连续购买3次额外流量包。于发现之日27日,向客服反应,某公司以流量先扣除7天流量包为由,不予解决,并且态度极其恶劣,完全是霸王条款。后查看购买各流量套餐页面均为向消费者说明扣除顺序,遂向有关部分反应投诉该公司不合理资费,以及消极处理售后等问题。被此不公平要求侵害的消费者不计其数,流量用于无形中,很多消费者都没注意,希望有关部门能核实查处,维护我们广大消费者基本权益。万分感谢!
现有证据 各流量包套餐购买凭据,公司流量余额提示信息记录


投诉请求 公司在各流量套餐上注明扣除优先顺序,按相关欺骗消费者权益规定,赔偿本人从2021年9月至今,开通视频王套餐费用(因公司没有说明优先扣除等规则,欺骗消费者),及乱扣本人在此期间额外购买其它流量包的费用。
企业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关于四川客户许先生投诉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客户问题: 客户许先生反映号码1519***于2021年9月办理了视频王定向流量包,但2022年3月24日至27日购买了10元7天5g流量包,使用腾讯、抖音视频时,扣除了5g流量包通用流量,未扣除视频王套餐定内向流量的问题。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客户1519****于2021年9月1日 拨打电话确认后办理“视频王流量包-24元”业务,资费24元/月,包含50gb各热门视频APP普通版与极速版的国内定向流量(APP含:优酷视频、腾讯视频、爱奇艺、芒果tv、pptv、西瓜视频、咪咕视频 、头条系列(抖音、今日头条)、快手、哔哩哔哩视频),仅限指定APP范围内的限定内容,开通后不取消长期生效。
另查,客户15**分别于2022年3月24日、25日、27日通过APP客户端自助办理了“流量7天包(5gb)”,资费:10元/次,套餐享5个g国内通用流量(不含港澳台),流量7天内有效,到期自动清零,因“流量7天包(5gb)”有效期只有7天,故该流量包套内流量优先“视频王流量包-24元”套餐套内流量使用。
客户151***于2022年3月27日拨打电话反映过此次问题,接线人员按资费规则向客户解释,但客户不认可,要求退还2022年3月开通流量7天包的套餐费用30元,故未达成共识,服务沟通中未出现态度恶劣的情况。
二、联系客户情况 我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电话联系客户再次沟通上述核查情况,考虑客户满意度感知,我公司为客户特殊赠送2022年3月订购流量7天包(5gb)套餐费用30元(3*10元)并赠送20元的流量功能体验费用,合计50元(30+20),费用已到账,对此次核查处理情况,客户表示认可。
2022年3月29日
2022年4月2日11:12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好了,谢谢。
四川消费网(028—86533315 86629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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