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李女士
电 话 182***084
地 址 河南省
email 222***510@qq.com
投诉类别 教育培训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312***803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1.事实:我本人于2022年8月18日通过微信全款3580元购买成都市锦江区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心理培训课程,因不满意培训的授课内容、授课方式,于2022年9月15日提出退费申请,刚开始以超过7天退费期为由拒绝退费,后来告知我要扣掉10%的违约金、25%的管理费以及4.1%的课时费。在报名的时候销售人员一味推销,并未告知我本人有7天退费期,以及10%的违约金、25%的管理费(合同未约定)这些事项,直至我提出退费才把我的合同提供给我,我本人对7天退费期、10%违约金、25%管理费并不知情。并且在我提出退费之后通知我,退费周期长达25-45个工作日,我本人对某培训的霸王条款进行投诉。
现有证据 微信聊天截图、合同图片
投诉请求 可以承担违约金、课时费,但是不承认管理费用,合同也未约定有管理费用。
2022年9月29日15:00四川消费网回访:承诺十月中旬退款,非常感谢。
四川消费网(028—86533315 86629315 )
投诉咨询qq:12652315
投诉邮箱:zxbly315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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