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投诉人 | 回复内容 | 处理状态 |
2018-12-4 | 欧阳董生 | 四川咻电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退订金4000元,已处理。 | 已审核 |
2018-12-4 | 张**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12-4 | 贺*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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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4 | 汪*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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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4 | 陈** | 联联周边游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回复图1] | 已审核 |
2018-12-4 | 陈** | 蓝光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客户陈先生、汪女士的情况说明
2018年7月29号早上10点左右客户陈先生、汪女士及其儿子到访蓝光观岭翡翠湾售房部,由案场置业顾问白郅华接待,接待过程当中置业顾问详细介绍楼盘信息,并且带其到河边观看周边环境,陈昌顺认可楼盘品质、升值空间和区域位置,对132的户型非常满意,购买意向比较高,但其妻子汪女士想购买青白江的万科某楼盘,夫妻二人意见不一致,整个接待过程直至中午12点半,长达2个半小时,然后夫妻二人说去吃午饭再商量考虑下。
晚上7点左右夫妻二人第二次到访,由案场置业顾问谭路接待,汪女士表示不满意上午接待的置业顾问白**的服务态度想换置业顾问,看了当天的销控,夫妻二人商量欲定房源8栋1单元,因为首付资金不到位加上汪女士还有点犹豫不决所以就选择回家考虑,次日置业顾问谭路又进行回访,汪女士表示再考虑中。
7月31日陈先生、汪女士与其姐姐陪同3人第三次到访,在思考两天后最终还是决定购买8栋1单元,由于其首付资金不到位向公司申请延期于8月16号之前补齐首付并签约,夫妻二人当场自愿签订《商品房定购书》并缴纳5万定金。
8月5日下午1点半左右陈先生打电话告诉置业顾问谭路表示自己不想要这套房子,可不可以退定金,置业顾问谭路告知已经签订《商品房定购书》要有契约精神,并再次告诉客户项目价值点,树立信心。陈先生在被得知不可以退定金后又在微信上发消息让置业顾问谭*帮其更名(截图附后),谭*回复他,确实没有办法退要履行合同约定。
8月15日,约定签约的时间到期前一天,置业顾问谭路发微信消息提醒陈先生第二天是约定的签约时间,请准备好相应资料和资金。陈先生表示下午过来履行签约。结果陈先生并没有过来按照定购书约定履行签约义务。
8月17日早上置业顾问谭路按照定购书约定的地址发函《关于按订购书约定尽快履行签约及付款义务的函》并于当天下午2点发微信消息再次提醒客户陈先生尽快过来履行签约义务,并没有得到其回复。
8月20日早上置业顾问谭*再次按照定购书约定的地址发函《没收定金函》,并于傍晚7点1分发微信消息提醒客户陈先生,现在是公司法务第二次发函,请慎重考虑,按照定购书约定房屋会被另售且没收5万定金,陈先生打电话告诉置业顾问谭路说将会去找房管局关系退定金,但陈先生是打电话到房管局进行投诉说他并没有购房资格,征信流水有问题为由,是开发商违规操作强迫他买房等伪造事实要求退还定金,实际客户陈先生是青白江户口具备购房资格,置业顾问谭路所有的操作流程、发函动作都是按照公司要求的标准动作来做的,并且也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定购书约定的条款履行的,且多次耐心劝导客户要尊重契约精神,是客户违约在先,自愿放弃购房,应当按照定购书约定的第3条款执行,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买受人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附件1:《商品房认购书》
附件2:《关于尽快履行签约及付款义务的函》
[回复图1] [回复图2] | 已审核 |
2018-12-4 | 张** | 中洲控股集团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我司已给投诉业主进行沟通,我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及建设主管部门的规范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目建设,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验收。我司秉承开放与合作的态度,积极保持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 | 已审核 |
2018-12-4 | 程**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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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4 | 邱** | 双流兴能天然气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2018年12月5日14:23联系该用户。向用户解释一个气价问题,是因为该用户进入第了二阶梯气价,系统自动扣除,所以上表时用户以第一阶梯气价算的才会少了50元。对于客服态度问题,由于该工作人员表明确实也不清楚原因,但是未能做好替用户及时处理问题的态度。呼叫中心决定扣除该工作人员200元,在班组会上作出检讨,并组织培训加强业务熟悉能力。 | 已审核 |
2018-12-4 | 蒲**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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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4 | 刘* | 中通快递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您好,经调解,2018年12月10日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回复:经核实此件11月23日从金牛九部收寄,此件延误,客户拒收此件,此件客户要求赔偿,我司核实客户提供价值证明,购买此香肠为38元一斤,分部愿意按照客户当时购买市价38元一斤给其赔偿,且此件重量为10斤,故是给客户赔偿380元,且我司愿意将运费36元一同退还给客户,一共给其赔偿416元,客户不接受,我司无法协调。 | 已审核 |
2018-12-4 | d* | 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经核实,出现上述客诉主要原因是我们公司和信通平台的京东商城商品定价都是以京东接口传输数据为依据,且我们后台定价逻辑也限制了和信通售价不得超过京东接口参考价,因京东主站有自身平台营销费用或供应商营销补贴等,导致部分商品会有价差。该情况我司已联系该客户并解释合理原因,客户表示谅解。
2018年12月6日14:17四川消费网抽样回访:消费者称商通实业让等待,问题还没有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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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4 | 周**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对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投诉转办函
第0017741期办理情况的回复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
周女士通过贵网反映的问题已收讫,成都银行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有关要求,我行短信通业务为实施市场调节价的银行收费项目,自2013年起便对相应收费价格标准在《成都银行服务价格表》中进行了公示,并在2013年和2014年对服务内容进行了暂免收费的优惠措施。为向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行自2015年参照同业做法对短信通业务进行收费,相关收费工作均合法合规开展,在实施收费前,我行已于2015年3月和4月向已开通短信通服务的签约手机号码发送收费告知短信,同时在营业网点、官方网站通过收费公告和更新《成都银行服务价格表》公示服务价格。客户如果不愿承担短信通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可以通过柜台和电子渠道取消该项服务。
经核实,2013年11月7日,成都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在我行洗面桥支行通过批量开卡的方式为周女士办理了银行卡开立业务,开户资料齐全。2013年11月10日,周女士到我行王家坝支行办理了账户激活,根据交易凭证显示,其当时还办理了短息通签约业务。但因业务办理时间距今时间较长,已无法通过监控视频核实业务办理时的具体情况。后经支行与周女士电话沟通核实,2013年周女士确在我行开通了短信通业务,且当时短信通业务还在免费优惠期。
2018年12月4日,周女士前往我行王家坝支行咨询短信通业务的收费问题时,大堂经理就短信通业务的收费标准及收费规则向其解释,因沟通表达问题,造成周女士对是否能取消短信通业务一事产生了误解。
接到周女士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支行负责人立即核实情况,联系客户解释说明了我行短信通业务收费规则及取消短信通业务的具体流程,并就此次给客户造成的困扰表达歉意,得到了客户的谅解与认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行将不断加强员工沟通能力的培训,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贵网站对我行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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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 | 杜** | 中洲控股集团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我司已给投诉业主进行沟通,我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及建设主管部门的规范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目建设,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验收。我司秉承开放与合作的态度,积极保持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 | 已审核 |
2018-12-3 | 王** | 成都乐游商旅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王女士反应我司投诉的问题回复
尊敬的四川消费网:
贵网转来关于王女士反映退票退款问题的投诉转办函(第0017739期)收悉,经成都乐游商旅科技有限公司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接到王女士反映的问题后,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现就投诉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情况调查:
经了解,王女士在我司购票平台上购买机票,由于车票余票本身变动较大,导致车票未购买成功,我司需进行全额退款。
处理方式:
在接到投诉函前我司已从客服部处收到用户催促退款的要求,我司立即联系财务部核实退款情况,并第一时间为用户处理了退款,现用户已收到退款。
我公司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有疑问或需咨询,欢迎致电,我公司客服服务热线:028-81443217,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成都乐游商旅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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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 | 刘** | 中洲控股集团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我司已给投诉业主进行沟通,我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及建设主管部门的规范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目建设,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验收。我司秉承开放与合作的态度,积极保持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 | 已审核 |
2018-12-3 | 刘**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 已审核 |
2018-12-3 | 段* | 中洲控股集团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我司已给投诉业主进行沟通,我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及建设主管部门的规范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目建设,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验收。我司秉承开放与合作的态度,积极保持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 | 已审核 |
2018-12-3 | 原*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12-3 | 曹** | 中洲控股集团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我司已给投诉业主进行沟通,我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及建设主管部门的规范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目建设,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验收。我司秉承开放与合作的态度,积极保持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 | 已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