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投诉人 | 回复内容 | 处理状态 |
2018-8-29 | 胡* | 四川省中亿孕婴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自接到您来电关于胡女士(联系电话:18****)向贵单位反馈“带宝宝在华阳丽都中亿孕婴游泳过程中宝宝不慎翻到入水”一事,总部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致歉,关心宝宝的情况,目前宝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我也在当天与门店当班的员工沟通了解情况,并直接致电门店老板进行核实,经过核查了解在此事发生后华阳丽都门店一直在积极处理,消费者也有反馈公安局以及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也在门店了解核实了情况。
感谢贵单位的监督,为了能够让贵单位全面了解真实情况,针对此事发生的详细情况及门店目前做的相关处理让门店提供公函的形式向贵单位具体说明,详见附件,请贵单位查看。
望公平公正的判断及处理,特此感谢。
2018年9月3日14:40四川消费网抽样回访:胡女士称退卡是在事情发生后就当场处理了的,并不是事后很久才退,说明他们是知道问题的严重性的。可惜的是,中亿孕婴方面至今没有赔礼道歉,也没有真正认识到管理漏洞的危害性。 [回复图1] [回复图2] | 已审核 |
2018-8-29 | 杨*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王*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顾**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常** | 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常女士用户投诉钱站爱钱进的说明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
2018年08月29日、 2018年08月30日、2018年9月3日钱站方面相继收到你报传来工单,工单号:0016832、0016847、0016855。
我公司接到该工单后,对客户反映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该用户对于钱站对其收取的借款信息服务费及费率存有疑问。接到投诉后,我司立即与该用户进行沟通,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用户详细讲解了服务费收取情况和费率情况。
事实上,钱站作为消费借款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手机App、微信H5页面为用户的借款需求提供信息服务。钱站向用户收取服务费是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基于钱站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及信息咨询服务的合法行为,借款人利息则是基于出借行为而向出借人支付。经过计算,该用户的服务费和利息等借款用户的综合资金成本费率的收取比例低于 36%,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
其次,针对该用户反馈的“其他相关平台的服务费较低于钱站”情况,我们也第一时间与用户进行了沟通:首先,不同平台间的收费标准本身就不会完全相同;其次,由于用户的信用评级存在差异,所以每个客户的费率并不完全相同,该用户的计算结果是通过大数据风控等技术综合分析得出,且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在用户申请借款信息服务的全流程中,我司在页面上对于借款金额、相关费用都做了明确的提示,用户可以在页面上清晰的看到《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及《借款协议》,用户需要经过两次确认点击“同意”,才可以完成借款申请及合同签署。因此,用户对于上述协议内容是有清楚了解并且自愿确认同意的。
综上,我司已对该用户进行了详细的相关回复及沟通,不涉及任何违规行为。
特此回复。
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2018年9月5日9:03四川消费网抽样回访:消费者所留电话无人接听。 | 已审核 |
2018-8-29 | 张** | 滴滴出行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张先生的投诉已经处理好。我们这边儿查到对方提供的两个手机号码现在均无人冒用,也都告知乘客了,乘客认可。
2018年9月4日11:30四川消费网抽样回访:张先生称问题已处理好,谢谢。 | 已审核 |
2018-8-29 | 王**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杨** | 武侯区伊美娜美容院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顾客杨女士退卡处理
经协商,我方已与顾客杨女士达成一致,退还其人民币5600元,其中卡内粉红丝带通套项目2次不退,顾客可在店内将其消耗。
顾客须在店内签订退卡协议,退款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
武侯区伊美娜美容院
2018年9月4日 | 已审核 |
2018-8-29 | 郑*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小* | 京东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经确认,是消费者遭遇了网络诈骗所致。京东会密切配合公安部门的案件侦办工作。
2018年9月6日10:55四川消费网抽样回访:黎先生表示已知晓回复情况。 | 已审核 |
2018-8-29 | 常** | 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常女士用户投诉钱站爱钱进的说明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
2018年08月29日、 2018年08月30日、2018年9月3日钱站方面相继收到你报传来工单,工单号:0016832、0016847、0016855。
我公司接到该工单后,对客户反映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该用户对于钱站对其收取的借款信息服务费及费率存有疑问。接到投诉后,我司立即与该用户进行沟通,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用户详细讲解了服务费收取情况和费率情况。
事实上,钱站作为消费借款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手机app、微信h5页面为用户的借款需求提供信息服务。钱站向用户收取服务费是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基于钱站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及信息咨询服务的合法行为,借款人利息则是基于出借行为而向出借人支付。经过计算,该用户的服务费和利息等借款用户的综合资金成本费率的收取比例低于 36%,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
其次,针对该用户反馈的“其他相关平台的服务费较低于钱站”情况,我们也第一时间与用户进行了沟通:首先,不同平台间的收费标准本身就不会完全相同;其次,由于用户的信用评级存在差异,所以每个客户的费率并不完全相同,该用户的计算结果是通过大数据风控等技术综合分析得出,且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在用户申请借款信息服务的全流程中,我司在页面上对于借款金额、相关费用都做了明确的提示,用户可以在页面上清晰的看到《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及《借款协议》,用户需要经过两次确认点击“同意”,才可以完成借款申请及合同签署。因此,用户对于上述协议内容是有清楚了解并且自愿确认同意的。
综上,我司已对该用户进行了详细的相关回复及沟通,不涉及任何违规行为。
特此回复。
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2018年9月5日9:03四川消费网抽样回访:消费者所留电话无人接听。 | 已审核 |
2018-8-29 | 常** | 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常女士用户投诉钱站爱钱进的说明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
2018年08月29日、 2018年08月30日、2018年9月3日钱站方面相继收到你报传来工单,工单号:0016832、0016847、0016855。
我公司接到该工单后,对客户反映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该用户对于钱站对其收取的借款信息服务费及费率存有疑问。接到投诉后,我司立即与该用户进行沟通,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用户详细讲解了服务费收取情况和费率情况。
事实上,钱站作为消费借款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手机app、微信h5页面为用户的借款需求提供信息服务。钱站向用户收取服务费是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基于钱站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及信息咨询服务的合法行为,借款人利息则是基于出借行为而向出借人支付。经过计算,该用户的服务费和利息等借款用户的综合资金成本费率的收取比例低于 36%,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
其次,针对该用户反馈的“其他相关平台的服务费较低于钱站”情况,我们也第一时间与用户进行了沟通:首先,不同平台间的收费标准本身就不会完全相同;其次,由于用户的信用评级存在差异,所以每个客户的费率并不完全相同,该用户的计算结果是通过大数据风控等技术综合分析得出,且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在用户申请借款信息服务的全流程中,我司在页面上对于借款金额、相关费用都做了明确的提示,用户可以在页面上清晰的看到《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及《借款协议》,用户需要经过两次确认点击“同意”,才可以完成借款申请及合同签署。因此,用户对于上述协议内容是有清楚了解并且自愿确认同意的。
综上,我司已对该用户进行了详细的相关回复及沟通,不涉及任何违规行为。
特此回复。
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2018年9月5日9:03四川消费网抽样回访:消费者所留电话无人接听。 | 已审核 |
2018-8-29 | 陈**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高**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袁** | 2018年9月8日消费者在四川消费网留言:
我通过四川消费网投诉了玖富万卡,玖富方已经和我取得了联系,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和平的解决此事,感谢3.15领导,为民做主,这样的好平台,百姓说理的地方,也请领导关闭我投诉的帖子,谢谢! | 已审核 |
2018-8-29 | 陈*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吴* | 成都易行商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河北生廊坊市吴先生反应我司会员卡使用的问题回复
尊敬的四川消费网:
贵网转来关于河北生廊坊市吴先生反映会员卡使用问题的投诉转办函(第0016829期)收悉,经成都易行商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接到吴先生反映的问题后,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现就投诉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情况调查:
经了解,2018年8月27日吴先生在我司乌海机场营业点办理了一张vip会员卡,因在办理会员卡过程中工作人员由于时间时间紧迫没有与吴然先生解释清楚会员卡的使用方法,导致吴先生在之后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疑问。
处理方式:
接到投诉后立即致电了吴先生告知详情并协商处理方式,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2018年8月29日已与吴先生协商退还在我司办理会员卡的费用,吴先生已表示无任何问题。
我公司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有疑问或需咨询,欢迎致电,我公司24小时客服电话:400080955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成都易行商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
2018年8月29日17:06四川消费网抽样回访:吴先生表示问题已处理好,企业的态度还很不错的。谢谢你们。
| 已审核 |
2018-8-29 | 张*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萧**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 已审核 |
2018-8-29 | 王** | 成都西部中通速递有限公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经核实,快件(635737352411)8月23日在【南汇二部】揽收;8月26日在【宜宾县】投递;针对投诉内容我司网点反馈,此件到达我司派件网点派件员正常派件联系收件人称拒收,派件员将快件带回至我司站点,事后我司联系发件人处理发件人一直未给到明确处理结果,我司按照正常流程将快件退回至发件地址,申诉人申诉后我司网点已联系申诉人解释,此件当时联系收件人要求拒收,现在快件已在退回至发件地址的转运途中,网点告知到达发件地址会再次给收件人发出,我司客户正常处理客户问题并未拒绝通话,我部8月30日回访申诉人称此件网点已联系处理告知会再次给客户转出快件,申诉人为第三方,申诉人无异议,请核实! | 已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