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回复

日期投诉人回复内容处理状态
2018-7-5 唐** 成都优客城市奥莱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唐先生顾客再次反映我司投诉的问题回复 尊敬的四川消费网, 贵网转来关于唐先生顾客再次反映我司投诉问题的投诉转办函收悉,经我司核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情况调查: 关于唐先生顾客首次所提及到的“我关注的'成都优客城市奥莱'”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与提及的“购买品牌卖场内未说明不参加活动”,我司已于第一次回复中予以说明。 现特再次说明如下: 上图为我商场微信公众号于2018年5月30日推送海报内容。 上图为ADIDAS、黛安芬专柜收银台前“本柜不参加商场活动”的提醒牌。 众所周知,微信公众号推送之海报图片具有不可更改性,不存在我司微信号误导顾客消费之说法。 其次,唐先生顾客声称“前期柜台没有展示说明品牌不参加活动,在用户投诉后居然新增活动限制说明立牌,弄需作假糊弄消费仲裁部门”,有失偏颇。我司已在收到顾客投诉的当日提供卖场内品牌收银台处拍摄照片作为证据给顾客,而该顾客提供的相关证明照片并未明确完整的包含卖场内品牌收银台处,存在片面性。 除此之外,在商场内各楼层电梯口处我们都有明显的活动宣导牌,对于活动细则进行了详细说明,详情参考下图。并且在每一次的相关活动开始前,都会提前进行营业员的相关宣导以及商场内相关宣传陈列的检查(包含:参加品牌活动细则的陈列,不参加活动品牌的陈列)。 关于唐先生顾客拍摄的易拉宝图片,经核实,该易拉宝仅在卖场内六楼活动兑换点处摆放,旨在向顾客指引兑换点。该易拉宝并未在卖场其余地点摆放,不作为商场促销活动的宣传道具,因此不存在误导顾客消费之嫌,但因该活动已结束一月有余,卖场的相关证明图片已无法提供。 处理方式: 在首次接到投诉函后,我们积极的联系了顾客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核实后,我司客服部工作人员致电顾客并说明了情况,市场部工作人员也致电顾客并表示愿意为顾客提供一份我商场购物券作为顾客对我们工作监督的答谢,但顾客表示不认可。对于顾客提及的三倍赔偿之方案,我司难以认同。 以上,请知悉! 非常感谢贵单位积极从中协调!如顾客对于答复结果不满意,我司愿意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一切调查处理!
  [回复图1]    [回复图2]    [回复图3]    [回复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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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5 陆** 大连华讯投资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经我司风控部同事与客户积极沟通协商,客户陆女士与我司达成和解,客户对结果均满意。 2018年7月26日17:07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所留电话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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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5 刘** 中国农业银行都江堰市支行 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客户刘先生投诉情况的回复 四川消费网: 2018年7月5日,我行收到贵网转来的客户刘先生投诉,客户诉求支行承担手续费等。我行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6日,我行营业部收到客户刘先生跨境人民币汇入款。按照跨境人民币管理相关要求,客户需要提供收汇人(即客户刘先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才能入账,但通过报文留存的电话无法联系上客户(186*****)。后经多方查实,报文上的留存电话有误,客户正确电话应为186***。期间,工作人员没有“破口大骂”客户的行为。 2018年7月3日,我行营业部电话联系上客户,告知其有一笔汇款,并详细说明了办理汇款需要携带的资料。客户表示因本人在安徽不能及时到网点办理业务。本着“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急客户之所急,我行多策并举,客户于2018年7月6日在异地收到了该笔汇款,业务办理未产生手续费。 二、处理措施 一是支行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据相关资料显示,该笔款项的汇款人将收款人刘先生的联系电话录入错误,支行营业部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渠道查实其电话号码后终与其取得联系并办妥业务。 二是支行及时与客户进行了沟通,消除误解,客户表示理解并同意撤除投诉。 三是支行一直以来,秉承“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转型,坚持不懈提升和改进服务,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 特此回复!感谢贵网的关注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都江堰市支行 2018年7月10日 2018年7月12日11:34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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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5 江* 红旗连锁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江先生投诉者一直不接电话,我们也了解了一下具体情况,顾客早上八点过到分场充值公交卡我们分场员工只有一个,也许就没有给顾客及时充值请顾客等一下,顾客有点生气就说了一句,我们员工也有情绪就回了顾客一句八点半过后来,顾客就很生气的走了说投诉。后面顾客说的打投诉电话没有打通是因为我们的投诉电话接投诉电话的时间很多,电话通话就没有办法接后面的电话,请顾客理解一下也可以多打两遍。我们也已经对分场员工做了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内部处罚,请贵部转达我们的歉意! 2018年7月18日10:52四川消费网回访:江先生表示红旗方面根本没有诚意,发生20多天了,一直没有人出面处理。有一次打电话过来,态度都不端正,不像是要解决问题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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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5 董** 第壹街舞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四川消费网,您好, 整个事情的情况是这样的:1、如果客户需要申请退费,根据我们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里约定的退费条款,我们是要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的。2、另外客户交给我们的是预存的课时费用,财务核算应该是根据客户实际消耗课时的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再缴纳对应课时收入的税款,但是为了方便客户,一旦客户提出开票,我们都是按合同约定的课时费用全额给客户开具发票,并缴纳了相应的税款。但是如果客户没有上完课需要申请退费,又不能将发票退回给我们,涉及退费部分的税款我们又已经交了,这种情况,我们就需要客户自行承担退费部分的税款,不然客户开票后又退费的情况给企业造成的税务压力会很大。       此次向贵协会提起投诉的这位客户,究其原因在于,我们现场的工作人员刚入职不久,对相关的要求和流程不是很清楚,造成没有一次性与客户沟通到位引起了客户的质疑所致,为此,我们也表示非常的抱歉,已经跟客户沟通免扣退费部分的税款及相关的赠品费用,并按照剩余课时结算。我们非常重视自己的品牌口碑,也很重视这次投诉事件,这次事件以后,我们会更加重视对新入职员工的相关培训,这次给您添麻烦了,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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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5 曾**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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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5 杨**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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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5 何* 成都市北湖国际城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经处理好。 2018年7月17日17:11四川消费网回访:何先生称说的来处理,但是还没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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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5 小*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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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李** 松潘县旅游执法大队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您好,我们这边经过确认以后游客李先生并未与商店售后联系、只是联系了当时的销售人员,现在游客李先生已与情亲阁达成协议退货退款,因货物需要邮寄到才能退款、我们这边会回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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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熊** 四川满城房地产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退款,有图为证。
  [回复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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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张* 四川移动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客户张先生投诉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经核实,因用户办理时间久远,办公室搬迁,业务资料受损,无法核查业务办理情况,目前用户宽带已注销。经电话联系用户解释清楚,并取得客户谅解,用户对此次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2018年7月19日11:09四川消费网回访:张先生称已经处理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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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张** 58同城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投诉解决了,已经和客户确认好退费标准,达成一致。 2018年9:35四川消费网回访:张女士称对方公司强制性要求扣款2300元,没办法,只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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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曹*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投诉转办函 第0016207期的回复意见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 贵单位转办的投诉函第0016207期收悉。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反映情况 投诉者反映“请答复为什么从夹江县木城返回龙泉驿全程170km的收费是38.95+33.25元(两次)?是不是重复收费了?” 二、核实及处理情况 (一)核实情况。经厅监控结算中心查询,投诉者驾驶的川AF****(新能源车号牌)共分两段行驶高速公路。 第一段里程:6月29日16时38分经乐雅木城收费站驶入, 6月29日17时27分从成乐青神收费站驶出。行驶路线为:乐雅高速—资眉高速—成乐高速。第一段总费用为41元,ETC车辆折扣后计费38.95元。 第二段里程:6月29日17时28分经成乐青神收费站驶入,6月29日18时23分从成雅成都收费站驶出。行驶路线为:成乐高速—成雅高速。第二段总费用为35元,ETC车辆折扣后计费33.25元。 (二)处理情况。综上所述,车主回程两段路程共收取费用38.95+33.25=72.2元。根据系统的查询信息、车主描述的行驶路径和收费金额进行比对,ETC系统收费无误,并不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我们已通过电话与投诉者曹毅取得了联系,对其进行解释,车主对解释表示满意无异议。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四川省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2018年7月13日消费者给四川消费网留言: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都没有给出科学、合理的解释。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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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刘*  成都铜雀台整形美容医院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顾客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于2018年6月17日在我院缴费预定行鼻部美容手术。顾客与医生沟通后认为由于顾客年纪较大,术后可能达不到其预期效果,顾客表示取消手术,要求退费。院方同意,已办理退费手续,并于2018年7月4日将费用全部退还至顾客指定账户。 特此说明! 成都铜雀台整形美容医院 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 2018年7月4日16:23 四川消费网回访:刘女士称问题已处理好,很满意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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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龙**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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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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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魏**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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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喻*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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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汪*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四川消费网投诉中心咨询电话:  028- 86629315 865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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