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回复

日期投诉人回复内容处理状态
2022-4-24 业* 成都平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尚港领地情况说明 您好!尚港领地项目位于文星镇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二段333号,于2015年12月交房。尚港领地项目一共1722户,纯住宅532户,商住1190户。最近关于业主投诉问题,回复如下: 1,小区从交房至今,停车场收费一直按照备案号20150713-1实施收费,临停为2小时内2元,每增加1小时增加1元收取,月租按照排量收费依次240元/月、340元/月、440元/月收取,从未涨价或随意乱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照片附后) 2,小区的消防维保单位为四川建西消防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每半月对小区进行维保工作,小区消防水系统一直正常,无消防栓没有水一说。 3,小区在售卖期间,开发商销售承诺1楼业主对门口的花园有使用权,导致刚交房的时候有很多业主对私家花园进行违规搭建,我司对此情况也积极向西航港街道办及执法部门全部进行了上报,从2020年开始,小区内的违规搭建0现象。 4,小区车位有1081个,实际已经销售398个,开发大部分车位属于未售卖状态,今年开发进行二次售卖,对地下车库负一楼所有未售车位进行上锁,负二楼5栋门口至3栋3单元预留了几十个临停车位,导致部分临停业主不愿意下负二楼停放,在负一楼乱停乱放,部分业主对销售车位行为的不满上升到对物业所有工作的不满意。
  [回复图1]  
已审核
2022-4-24 黎** 八益家具城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4月24日收到黎女士的投诉后,立即联系了我们商场的这个商家,经核实,商家说没有卖过这单,公司也没有这一笔业务的记录。联系顾客核实,其称是通过看图片微信支付购买的,不是在我们商场现场购买,我们也无法处理,建议报警或走司法途径解决。 2022年4月25日16:06四川消费网回访:来电告知了,谢谢。
已审核
2022-4-24 杜**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已审核
2022-4-24 梁** 2022年5月6日11:25四川消费网回访:还未联系我和解。
已审核
2022-4-24 胡*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已审核
2022-4-23 刘* 2022年5月6日11:25四川消费网短信回访:和解好了,谢谢。
已审核
2022-4-23 夏*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已审核
2022-4-22 侯** 拼多多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这单已和消费者协商后处理了 消费者满意。 2022年5月5日14:53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法接通,短信回访无回复。
已审核
2022-4-22 亓** 郑树兰天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店铺已经没有经营了,只能退款。 2022年4月25日16:01四川消费网回访:已知悉,谢谢。
已审核
2022-4-22 高* 环球中心客服部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经核查,产品是2022年11月4日零点过期,已经答复消费者,消除误解,已无异议。 2022年5月5日10:14四川消费网回访:来电解释清楚了,谢谢。
已审核
2022-4-22 狄**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已审核
2022-4-21 郭** 2022年5月5日10:10四川消费网回访:还未联系我和解。
已审核
2022-4-21  2022年5月5日10:01四川消费网回访:还未联系我和解。
已审核
2022-4-21 贾** 万达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投诉已经解决了,把卡的期限延期了,顾客暂无异议。 2022年5月5日9:52四川消费网回访:承诺延期处理了,谢谢。
已审核
2022-4-21 赵** 你的投诉不符合我站受理原则。
已审核
2022-4-20 狄** 拼多多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客服电联消费者建议提供商品问题和快递面单的合照凭证,消费者不配合也不提供。 2022年4月21日10:39四川消费网回访:我已经将商品问题图片发给客服,目前未得到回复。
已审核
2022-4-20 张* 广东鸣雅马丁尼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情 况 说 明 玛丁尼公司业务代表肖先生文于2021年8月26在山西省出差时拜访了石先生吉他琴行,与该琴行负责人石先生达成了初步合作意识。石先生老师于2021年9月11号订了7支琴.其中含一支玛丁尼跨界系列MP-14MH备注:(此型号琴有两种型号拾音器配置.一种为渔夫其中一个功能不带加振模式,另一种拾音器其中一个功能为带加震模式),9月24日玛丁尼公司寄出给山西石先生琴行。收到货后反馈跨界吉他MP-14MH 拾音器喇叭粘胶脱落(极大可能是运输过程中导致),当时和玛丁尼公司进行沟通,玛丁尼公司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处理,要求石先生老师退回我们处理,要对方拍摄视频,但对方最终只提供了图片,(通过图片销售人员告知客户确认这款是带加震功能拾音器)在沟通过程中教怎么粘贴,也告知石先生不会操作的情况下请寄回工厂处理。石保柱要求销售人员给100元的补偿费用,销售说这个没办法公司申请,下次订货时给老师申请赠送礼品(2套琴弦)经过协商客户表示自己可以处理,同意自己解决。但后续石先生将该琴转卖给了其外甥张先生,也有告知张先生拾音器操作问题,说明也许不会弄,让他自己试试。张先生收到琴后发现拾音器其中一个功能(加震)效果无法使用,反馈给他舅舅(石先生)联系我们销售员,销售员第一时间作了售后处理,并给出了简易的电箱琴使用教程,张先生反映拾音器仍然是没有加振功能。玛丁尼销售人员明确告知请将此产品退回公司。2021年10月11号张先生将琴寄回到工厂,经过玛丁尼公司品检人员检查拾音器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并告知石先生琴是正常的,并将琴安排寄回给石先生。石先生也同意寄出。在安排寄出过程中石先生后来提出不同要求,要求换一个拾音器,又说要换把吉他,玛丁尼销售人员明确告知没有现货。石先生要求将琴寄往成都,玛丁尼销售人员明确拒绝,并说明只能寄往原发地点山西石先生,运费我们承担。石先生不同意,并且语言上说了很多过激言语。销售员也说明了不能发成都的具体情况。客服人员中间调解做了更换沟通协调并安排沟通寄出(10月21日)寄出。张先生收到琴后仍然反映给石先生拾音器无法使用加振功能,于是10月25日石先生联系玛丁尼销售员,玛丁尼公司销售员积极配合同意进行退货退款。运费玛丁尼公司承担。石先生在10月27日已经通过微信方式把吉他款3200元退还给了张先生。张先生也在10月27日把吉他寄回给了石先生。(有凭证).销售人员联系石先生退琴,退款。但石先生不把琴退回来,要求要其他赔偿。后续张先生、石先生在抖音平台散布有关玛丁尼公司的不实消息和言论,并配有文字“通过这种行为反过来要求玛丁尼公司赔偿10万元或额外赠送总价值约7万人民币的3把琴才同意协商和解。 在协商过程中,张先生使用呢称为“翔**hn(根**西)”的抖音账号(抖音号:57***),多次在抖音平台散布有关玛丁尼公司的不实消息和言论,并配有文字“用残次品冒充正品”、“侮辱消费者智商”、“无良厂家”等。玛丁尼公司多方面通过电话沟通多次协商、平台举报、律师函的方式要求张先生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在抖音及其他平台上发布的侵犯玛丁尼公司名誉权的视频及言论。但张先生不但没有停止侵权行为,反而发布了更多的侵权视频,不断炒作以此胁迫玛丁尼公司同意其提出的赔偿10万元,并赠送3把琴等不合理要求。截止至报案当日,张先生依然在其抖音账号中发布玛丁尼公司的不实、负面视频。 张先生在玛丁尼公司就吉他的拾音器问题沟通的过程中,玛丁尼公司一直积极与张先生、石先生沟通协商,先是返厂检修,后同意进行退货退款,继而张先生提出要求赠送3把吉他。,玛丁尼公司从品牌担当的角度,出于让消费者对品牌质量的深入了解,建立有效的信任,消除成见。玛丁尼公司领导同意了赠送一把琴给对方,并提出下架负面视频的要求及签署和解协议,消费者张先生同意和解。但石先生竟然提出要求10万元的赔偿或指定型号的两把高端琴(价值约合4万元),否则不愿意删除视频。玛丁尼公司拒绝不合理要求,两人持续在抖音平台上发布更多不实、负面的视频、散布不实言论,以此胁迫玛丁尼公司向其支付10万元。 二、张先生、石先生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玛丁尼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是玛丁尼公司的商业信用降低。 张先生并非直接从玛丁尼公司购买案涉的吉他琴,而是从其舅舅石先生处购买,由于玛丁尼公司刚与石先生达成合作意向,因此以较低的合作价格向石先生出售了该琴,随后石先生又加价转卖给了张先生。但张先生在发布的视频中,却陈述其从玛丁尼公司直接购买,歪曲事实真相,并且直接对玛丁尼公司、公司管理层以及公司员工进行了人身攻击。同时,张先生还到各大吉他类短视频、直播间中进行留言,发布如“用残次品并有故障的吉他冒充正品销售,售后无保障”、“厂家各种欺骗”等等不实言论,并煽动更多的用户转发负面视频及留言,从2021年11月事发至今,张先生、石先生在各大平台发布的不实视频、负面留言已经造成了玛丁尼公司的商业信誉严重降低. 2022 年 4 月 21 日
已审核
2022-4-20 张* 瞳创摄影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退款,处理好了。 2022年4月28日10:55四川消费网回访:已知悉,目前未收到,谢谢。
已审核
2022-4-20 余*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已审核
2022-4-20 方* 2022年4月28日10:40四川消费网回访:以过期为由不退款。
已审核
共计1998页,当前在第 368 页   第一页  368  369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最后一页